▊金翔,1969年11月出生。1994年7月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1995年同北京经济学院合并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士学位,工作6年后又在职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造国际经济法2年。1994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律所工作至今。2005年3月与其他二位合伙人共同创建了目前的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13年2月获“北京市十佳房地产律师”称号。
◎文/彭川
“使自己幸福,让别人快乐”这是金翔律师大学三年级时就已经确立的人生座右铭。
时在初冬,淅淅沥沥的小雨随带着几分寒意,也让整个的北京城变得更加安静了。下午一点左右,笔者来到位于西直门北大街45号的时代之光名苑小区,拜访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金翔。今年是他大学毕业第29个年头律师执业的第27个年头。
进入小区大门后,直行约20米,在遇到的第一个路口右转,然后抬头向右手边望去,就看到了律所所在的大楼。它算不上新,也谈不上气派,却难得地给人一种繁华中的宁静氛围。
叩门而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乎占据了整个客厅的长长的落地书架,上面整齐地码放着满满当当的案件档案卷宗。仔细一打量,这家律所的房屋结构和大户型的普通居民楼无异。
经人引导,笔者来到里屋的会议室,当时金翔正在那儿低头处理文件。
中等身高,微圆脸型,戴着眼镜,穿着素雅的正装,54岁的金翔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在随后的聊天中,他表现得非常健谈,没什么架子,说话也不藏着掖着,整体上给人一种非常真实的感觉。
(一)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的律所纷纷转制走向市场,一批新兴的律所如雨后春笋般创建,其中的多家律所如今已成为中国律所第一梯队中的中流砥柱,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也由此迎来了波澜壮阔的黄金30年。金翔1994年7月进入律师行业,其职业生涯与这一历史进程基本同步,自然也享受到了这波时代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他执业9年后2005年3月与人携手创建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同年起进入北京律协担任职务,是第七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3年,当选“北京市十佳房地产律师”。
在参与立法、建言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行业建设等工作中,也能看到他活跃的身影。如《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他都有参与。
他还担任了不少社会职务,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委员等等,还曾任北京市评标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仲裁员。
在常人眼中,他算得上事业有成。
可金翔自己却很谦虚,“我们律所的规模一直不大,包括我在内,律师的创收在同行中也并不算高。当然,这不能成为评判一个律师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但从我的角度来讲,大三就立志当律师并且初心未改地在这条道路上坚持了29年,创办律所作为创始合伙人的18年也保持了这份初心,我依然热爱自己的工作,对于自己的工作无怨无悔。做一件事能坚持这么多年,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我从不将自己的追求与别人所追求的成功标准相比,如发大财等。我觉得我还是原来的我,这是我内心比较欣慰的。”
入行29年,建所18年,办理案件逾1000件,这样的金翔如今还在租房住,也基本不开车。他住的地方和办公的地方在同一个小区,走几步路就到,工作和生活既密切交织又截然分开,18年来一直是这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18年,你想想,我得省了多少在路上通勤的时间啊,以后也基本是这样了,我认为节省无谓的时间就相当于延长了生命。”金翔说。
如今的金翔54岁,他表示,自己已经过了拼命工作的年纪,现在是尽量不加班。但是,他也几乎“不请假”,29年来一直如此。2008年以前,他去过国内许多地方,2008年他第一次走出国门,以后几乎每年都出去一次。但疫情三年,他放慢了脚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旅游,都与他的初心有关,自己内心向往的,金翔就愿意去付诸行动。虽然每年他都会出去旅游,也从来都只是在节假日出去,不舍得占用上班时间。
有人喜欢给金翔贴上房地产律师的标签,可他对自己的定位始终如一:“我的律师业务是根据实际委托人的需求来定位的。就我多年为委托人或委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来看,我认为我是一个‘杂家’,尽管我比较熟悉房地产业务,这方面业务经验也比较丰富,但我也为政府提供服务,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处理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商事仲裁,还处理过大量非诉业务比如重大商务谈判,这些也都是我擅长的领域。此外,我也承办过一些刑事辩护方面的业务。总之,我是一位从事综合法律服务的传统律师。不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拿出大量时间去研究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
上班就好好上班,下班后游游泳、跑跑步、读读书等,“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金翔笑言。
(二)
时钟回拨至30多年前。
1989年夏,(金翔是1989年上的大学,后来病休了一年,因此后来是跟90级一起上的课,94年毕的业),金翔登上了由宁夏开往北京的火车。火车先往北然后向东,途经河套平原和内蒙古大草原。一路上,高远的天空,丰茂的草木,放眼望去,塞外江南的草原风光尽收眼底。对接下来数年的大学生活,金翔满怀憧憬和期待。
对于北京,金翔其实并不陌生。他第一次到北京是在他7岁那年,“还记得大街上有许多穿着貂皮、牵着狗在走的外国女人。”
那一次,他是随其父亲到北京探亲。
“我父亲出生在北京,直到19岁那年才随同家人一起去了大西北。”金翔说。1956年金翔的祖母带着3个孩子,也就是金翔的父亲和他的两个姑姑,举家从北京迁到了现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巧合的是,他父亲去西北那年是19岁,而金翔从西北到北京上大学的那年正好也是19岁。
金翔表示,当年他之所以选择法律专业,主要是因为一直对数理化不太感兴趣,想尽量避开这些课程。
他下定决心要从事律师工作,则是在读大三那年。“当时我觉得,做律师比较自由,能够发挥个人才能,也比较有前途。众所周知,英美两国的许多总统、高官都是律师出身。另外,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中国搞现代化建设要有30万律师。”
1994年大学毕业后,金翔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律师行列。
据金翔回忆,学生时代的他从来都不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人,许多人都曾认为他考不上大学。“可是我足够努力。”他说,“我虽然也不认为自己一定能考上,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永远都是这样,永不放弃,永远相信自己。”
功夫不负苦心人。
最终,金翔以他们那一届第六名的成绩被北京财贸学院(一个班有80多人),也就是现在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录取。“那个年代考大学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从西北偏远地区考到北京就更难了。”金翔说,言语间显然透着几分自豪。
当年,金翔决定从事律师工作时,同样有人对他的选择表示怀疑。金翔回忆道:“他们认为我并不适合从事律师工作,因为做律师得擅长社交,需要陪人吃吃喝喝。而在上大学的时候,我话不多,也不怎么爱社交。”“但是,在我拿律师证之前,也有人说过你看上去就像律师。”金翔表示,“因此,我觉得对于别人的话,听听就行,最终还是需要自己去思考。我认为,还是自己比较了解自己。在多年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深入地了解自己,并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己。我相信,自己爱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在追寻目标的道路,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我都会坚定信心,勇毅前行。”
多少年了,这种做人做事的执着风格,一直是金翔最坚定不移的底色。
(三)
金翔从事律师工作的第一站,在银川。
他还记得在大学毕业前,自己有一次乘火车返校的途中,偶然看到一位乘客遗留下来的一份《宁夏日报》(1994年6月24日版,当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在该报发布了一个公告)。拿过来一看,上面刊登了宁夏所有律所的名单。他默默收藏了这份报纸。“我至今还保存着呢。”金翔说。
也是从那时起,他基本就已经决定毕业后要回银川工作。
“临近毕业时,我写好求职信,打印出来,然后陆续寄给了宁夏银川的所有律所(共9家)。不久后,便收到了其中一家律所的回复。它在我们当地规模不小,我当时考虑的是能留在银川并能进律所就行,至于物质条件那方面我是根本就没有怎么考虑的,这都是缘于热爱”金翔说。
毕业后,他回到银川,随即加入了这家律所。
当时,这家律所已完成转制,实现了市场化。换句话说,国家已不再直接向律所支付资金。
刚参加工作时,因为还没有拿到律师证,金翔不得不一边工作,一边准备律师资格考试。他表示,考试是自己不擅长的,但为了律师事业,还得继续努力复习。1995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240分,他考了239分,最后还是受惠于“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政策,才得以惊险过关。
金翔还记得,他刚加入律所那会儿每个月的工资是150块钱。虽然这个数额相对较低,但由于年轻且真心热爱律师这份工作,他对此并没有太过在意,觉得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就足够了。
然而,有一个问题却令他十分苦恼:律所运营市场化以后,律所内的律师都是各干各的,比较松散,“没有固定的老律师带,作为年轻律师又没有人脉和经验,案源自然就成了问题,没有案源,就缺少实践,也就很难快速成长。”“这个问题,一度令我有些迷茫。”金翔说。
由此,他渐渐产生了到别处寻找新发展机会的想法,将目光投向了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
宁夏属于西北内陆地区,经济相对落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各地逐步打破对人口流动的限制,许多中西部地区人才纷纷向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迁徙,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孔雀东南飞”。穷则思变。当时的金翔也有了飞出去闯一闯的心思。
恰在这时,他们律所决定到天津开设分所,希望金翔一同前往。于是,金翔便再一次踏上了“先往北然后向东”的长途列车。
(四)
到天津后,他们建分所的事进行得并不顺利。
“审批迟迟拿不下来。”金翔说,“对于创建分所这件事,我们的准备工作做得显然还不够充分。”
分所办不起来,就没什么收入,未来的人生也变得前景不明,在这种焦虑和不安中,金翔又度过了一段备受煎熬的时光。因天津离北京比较近,他决定周六周日抽空到北京走走,也顺便看看那里有没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那时我离开北京已经差不多快一年了。毕竟是自己学习和生活过的地方,我非常想念北京。”金翔说。
到了北京,他特地跑到国贸的人才市场去看了看。“到那儿一看,现场可以说是人山人海。看得出来,北京发展得不错,对人才的需求也非常旺盛。”
好男儿志在四方。
“既然北京机会这么多,我想,我还是应该到北京去闯一闯。后来,天津分所确实办不下去了,要么回总所,要么自谋出路,我选择了自谋出路。我当时想,即便是闯荡一生一辈子穷困潦倒,我也不后悔。”金翔说。
就这样,他来到了北京。
从宁夏到天津时,金翔身上揣了大概800多块钱,“这还是临行前从我大哥那儿拿的。”金翔说。如今小半年过去,他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于是选择了“先就业,则择业。”
金翔没有立即进律所,而是先是找了一家公司上班,“纯粹是为了生存”。
不过,作为一个学习法律并持有律师资格证的人,金翔清楚自己迟早会回到律师队伍中。“发挥我的一技之长,才是人生的长久之计。”他说,“对我来说,律师不只是一个职业,更是一项自己要长久去追寻的事业。”
在公司上班的那段时间,金翔常常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到市内转悠,想看看北京的律所是什么样子的。同时,他也持续关注着报纸上的招聘信息。经过大约七八个月的等待和努力,终于有一家律所向金翔伸出了橄榄枝,他如愿以偿地重又回到了自己钟爱的律师岗位。
“我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律师这份工作。”金翔说。时至今日,近29年时间过去,他的这颗初心,还是“没有一丝丝的改变”。
(五)
1996年4月,金翔加入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1996年9月1日拿到了北京的律师执照,由此,开始了在北京执业的律师生涯。
“律师事业重新启航后,我给自己确立的首要任务是学习,虚心向前辈们学习、向周围的同事学习。我珍惜每一次可以合作的机会,从不计较报酬多少,因为即便最后哪怕是没有报酬,至少我还增加了阅历和见识,积累了实践经验。”金翔说。他表示,有时没能得到报酬自己也理解合作的律师,因为人家本身也没有挣到钱。有时合作的律师分给他报酬,他还觉得自己做的工作不值那么多钱。曾经有一次,他甚至还通过合作律师的助理给对方退回了一部分钱。对金翔来说,合作很重要,理解别人也很重要。
“在职业生涯初期,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非常重要。同时,要学会与人合作,并且要不怕吃亏。”他说。
金翔在中孚律师事务所度过了大约3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他事业发展得还不错,并且收入也足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不过,人往高处走。一个人成长后,自然会渴望更大的舞台。于是,在1999年1月1日,金翔加入了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曾因对北京律师业恢复重建作出突出贡献,被授予“行业先锋奖”。
加入环中后,随着时日的推移,接触案件类型的逐渐增加,金翔在业务上变得越发专业和成熟。
因为环中是一家特别注重学习的律所,受律所氛围的影响,金翔还自2000年起,用1年零7个月的时间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完成了对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那时,我从事律师工作差不多已经6年时间,已经承办过不少案子,也接触了多种类型的法律实务,应该说对不少法律问题形成了自己的认知。这个时候再回过头去学习理论知识,与还是一张白纸时肯定是不一样了。”金翔说,“这一次的进修经历,对指导我后来的实践,尤其是提高理论水平,我认为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律师执业,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为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为了不被时代抛弃,律师必须坚持终身学习。”金翔说。当然,学习的内容不仅限于法律知识。金翔还清楚记得自己当年学电脑、尝试使用电子邮件与人交流的经历。“虽然我对电脑的操作至今都不算擅长,但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这是我们必须掌握的技能,否则就会面临淘汰的命运。”他说。
在环中,金翔所在的业务部门是隶属综合部的房地产部,因为环中当年最核心、最为外界所称道的业务是涉外业务和反倾销业务,“这客观上导致了一个结果,就是我们部门的业务不那么稳定。”“很多时候,我们得依靠自己去开拓业务。”金翔说。这既是挑战,也能让人得到锻炼,使人成长。
又过了6年,除了处理案件的专业能力,金翔开拓业务的能力也明显增强,变得越来越能够独当一面。
于是,他渐渐又萌生了按照自己的思路开办一家律所的想法。
(六)
2005年春,金翔与另外两位合伙人携手创建了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我觉得,一个律师从业三到五年后基本上就可以独立承办案件了,从业十年以后,大概率就能够依靠自己的案源维持生计。”金翔说。创立京剑时,他从业的时间正好是9年。
“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创办律所也是因为年轻,有闯劲。”金翔说。
他表示,当年他们之所以创办京剑,本质上还是与初心有关,初心难忘,但实现初心也是艰难的。“我们希望的京剑,是能够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一样。在这里,律师们彼此合作、相互成就,工作中是伙伴,生活中是朋友。”
“ 我们最初的合伙人协议并未照搬照抄别人的,而是我按照自己的理念拟定的,应该是有自身特色的。”金翔说。
京剑刚成立的数年,整体发展还算平稳有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便逐渐暴露了出来。两个创始合伙人后来也因故先后选择了退出。
“创建新所,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律所发展的速度不及预期,对人才的吸引力就会下降。虽然我们的律所文化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但律所的规模和律师的创收,在同行中始终不算出类拔萃。应该承认,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相对比较保守,对市场营销这一块的重视和投入长期较弱,获取案源基本上只是依靠熟人介绍及回头客,方式比较传统。”金翔表示,这些因素客观上限制了律所的发展。
“早期,我们也尝试着招收了一批提成律师,然而,我们给予他们的帮助显然是不够的,导致了队伍的不稳定。等到我完全主导律所的事务后,京剑基本上就没有再招收提成律师了,换成了以授薪律师为主。由我负责找案源,然后分配给大家做,实施团队化作战。”他说。
为了营造家的温暖,打造一个相互配合的整体,京剑做了诸多努力。
全面接手律所事务后,金翔坚持给每个人上社保,工作满两年即给缴纳住房公积金。律所经常组织座谈会,讨论的话题不限于业务,也涵盖生活,大家畅所欲言,非常自由。业务上,提倡合作,倡导相互学习。
“我们尽可能地保留了自己的一些特色。”金翔说。他自认为,京剑还算是一家有情怀的律所,这些年一直都在积极参加公益项目,“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在中国法治事业的进程中留下一点痕迹”。京剑在发展的道路上也比较有定力,“我们不追求盲目扩张,尽量少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而将主要精力放在自身核心优势的发挥上。”虽然在客观上这是造成京剑至今规模没有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也是律所能够穿越风雨、行稳致远的“基石”之一。
在京剑,律师的创收不算高,但业务量还过得去,大家每天都挺忙的。
目前在北京的律师行业中,中小规模的律所占据了大部分份额,许多律所都在朝着精品小所、专注某一领域的单项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但京剑坚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值得信赖的优势,不断拓展律师业务。当然,最要紧的,仍然是活在当下,脚踏实地,每天都不忘继续前行。金翔说:京剑今天的发展“风貌”,和其一开始就确立了的定位密切相关。
(七)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按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职责包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律师需要挣钱,因为要生活,但绝不能只向钱看。”金翔说。
多年来,金翔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了多部专业著作的编写。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操作指引》《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物权法律全书》以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80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指南》等。
他也经常参与房地产方面的修法及立法活动。
商品房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在过去,由于缺乏规范和统一的合同文本,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2005年初,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牵头制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以政府的身份来规范房地产商品房的买卖市场。作为时任北京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金翔参与了这项工作。
据金翔回忆,虽然这只是一个示范文本,但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其中,实际执行过程中律协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参与修改不下十几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度和观点,尽管法律上大家的理解基本一致,但由于维护的利益主体不同,讨论时大家的意见分歧较多。好在,政府最终还是站在维护弱势主体、维护购房人利益以及大多数人利益的立场上,确保了示范文本的通过。
金翔表示,示范文本并非一项政策,要将其变为国家或地方政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政策非常重要。若政策不科学、不合理,或者没有充分全面地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市场必然会出现乱象。“通过这件事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组织更多的律师参与其中。律师对社会各界有较深入的了解,只有大量的律师参与,才能减少政策漏洞,使政策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些年我参加的修法及立法方面的研讨会、座谈会非常多,我也很乐意参加这样的活动。”金翔说。
他还是环保和公益事业的热心参与者。
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这些年他承办过多起相关的公益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在人民大会堂组织志愿律师、律师行业主管领导以及相关政府领导召开志愿律师经验总结会,他还作为志愿律师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
另外,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非诉讼解决方式,多年来在化解社会矛盾、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改革信访工作,2015年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及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律师被引入其中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金翔受邀担任了该委员会的专家委员,作为专家委员,截至目前他已经评议过多起涉诉信访案件。
他担任的社会职务还有:海淀区人民调解指导员、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等等。通过这些职务,他参与了各种争议和纠纷的解决,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社会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是,他深知自己的力量是渺小的、微弱的。
北京律师组织的相关活动,金翔从来都是积极参加。即使他本人并非党员,但他经常参加相关的党员活动。尽管他也不是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他却也经常代表律所或以律协专业委员会的名义参加政协和人大举行的活动。“主要是公益活动,以及同行之间的交流学习。”金翔说。
他坦言,自己参与这些工作,并没有那么强的目的性,“单纯只是兴趣所致,还是热爱律师这个行业”。
(八)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走过近29年风雨,金翔表示,自己依然热爱律师这个职业。
有些案子不挣钱他也愿意接,主要是因为好奇心。“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不太了解的领域,我会因为好奇而愿意花一些时间去参与一下。”金翔笑着说道。
有一次,他接到了一个来自监狱的电话,对方请求他为一名正在服刑的人提供关于房屋拆迁利益分配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知我的电话的,可能是律协给他们的吧。”金翔说,“因为之前没有去过监狱,还真有点好奇,因此,尽管没有律师费,我还是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后来,金翔多次去监狱会见这位当事人,打车的费用都是他自己承担的。“当时我发现监狱里有许多外国人,大家伙一起在那儿打篮球,氛围还相当热烈。这种情景真是令我感到既意外又新鲜。”
“新鲜感”,是金翔爱上律师这一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表示,做律师,有机会接触到各个社会层面的人群,从民众到高官,无论身份与地位,都可能成为律师的客户或合作对象。“与不同群体接触,给了律师机会去更全面地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金翔说,“律师这项工作既极富挑战性,同时也丰富多彩,不会给人一种一成不变、枯燥乏味的感觉。对我而言,这些特点极具吸引力。”
金翔喜欢律师这个职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它能够给人带来成就感。从大学时代开始,他就希望将来从事那种“既能使自己幸福,也能让别人快乐”的工作。在他眼里,律师这一职业正好具备这样的特质。
“我的初心,就是成为一名律师。”金翔说。近29年来,带着这份热爱,他一直在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自己。“在律所,我现在很少有空闲的时候。偶尔闲下来,我会把大部分的时间用来提升自我,主要是阅读。35岁以前,我主要看法律类书籍,以及与法律相关的一切书籍及影视作品。35岁以后,接纳的面变得越发开阔。现在看的书就比较杂了,更多的是非法律类的。”每年金翔都会买不少书,阅读现在已经成为他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人到五十知天命。近几年来,金翔放慢了工作节奏,“过去老加班,几乎每天都是很晚才离开办公室。现在人过五十,就尽量不加班了,毕竟要想让律师这个事业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就必须张弛有度,只有这样才能行稳致远。”金翔说,如今他已放平心态,不再追求过高的社会认可度。“我只是希望简简单单地做一名律师,踏踏实实地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我觉得,这样就挺好。”
(九)
金翔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比较幸运的人。
虽然当初不被看好,他最终还是从偏远地区考入了北京。后来在同样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他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律师,至今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创办的律所也还在继续向前走。
“和我们同期创立的很多律所已经被时代的浪潮淘汰了,很多和我同期入行的律师也已经纷纷退居二线或离开了律师行业,我们京剑还在,我也还在法律实务的一线坚守,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幸运的事。”金翔感叹道。
他表示,从事律师工作为自己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在打拼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兼顾了生活,工作和生活两条线既相互交织又泾渭分明,“我走的路,就是自己想走的路。能把兴趣和擅长的工作结合在一起,这是多大的幸福”。
也因为如此,对生活,他更多了一份包容和乐观。“现在很多年轻人在感叹找工作难,起码他们大部分还有底薪,给上保险。我们年轻那会儿,连这些基本保障都不一定有。我那时也不想那么多,只想立足当下,先努力了再说。”金翔表示,自己出生在农村并在农村长大,许多人会觉得那里贫穷落后,可他自己从来不觉得过得很窘迫,“只要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满足,我认为自己就是富有的,很多人的穷,是因为心里穷。”
对于当前人们把房子看得这么重,金翔表示,他一直不是太理解,甚至觉得有些可悲。年轻人正处于干事创业的好年纪,却被沉重的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了追求理想的勇气,哪还能谈幸福?有时,好不容易凑钱买下一套房,还在郊区,上下班就得好几个小时。“我们的社会氛围,应该给年轻人减负。”
一直以来,金翔的买房欲望都非常弱,他只想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愿意让自己活得通透一些。
随着年龄的增长,金翔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常怀包容之心,感恩之心,尽量多去理解别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要完全失去自我。即便是最亲近的人,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彼此的内心。“别人说什么,很多时候我是不在乎的。”
“我们要为别人活,更要为自己活。”金翔说。
“创造高社会价值的律所,更值得尊敬”
问:根据司法部的数据,到 2025 年,全国执业律师人数要达到 75 万名。相较于 2016 年的 32 万律师,10 年时间数量增加一倍以上。这让不少律师界的朋友直呼律师这个行业内卷得太厉害了。对此您的基本观点是怎样的?
答:我认为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根据我国2035年的远景目标,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这一目标,主要靠人。你不能简单的说,要依靠全国人民,或者要依靠国家特定的几个机构或部门,这个主体是模糊的,这件事也不是说上级安排下级去办就可以的。它本质上属于治国理政的范畴,相比任何领导,任何其他行业,律师在这类工作中都具有先天的优势。我认为,国家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离开了大量律师的参与是不行的。当下,律师为政府服务,很多时候仅限于普法及代理具体的行政诉讼案件上。然而,我国的立法主要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导,律师参与到国家立法、推动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还有很大的空间。不过,需要明确的是,那些参与国家立法,推动立法完善的律师,必须了解社会,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大格局观,并且懂政治经济学。此外,他所表达的观点必须代表最广大公民的利益。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律师,才能参与国家立法的完善。
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私人律师是最常见的家庭私人专业顾问之一,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私人律师服务也早已遍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中国,私人律师还是个新鲜事物,根本谈不上规模。不过,也正因如此,意味着其中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另外,随着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将来人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愿或许也将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比如,现在国内有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原因之一是最后获得的赔偿可能还不足以抵扣律师费。而在许多西方国家,胜诉方的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这是国际上的主流规则,英国、法国、德国等众多国家都适用这一规则。有朝一日,我们的维权成本降低,法律需求势必得到进一步释放。
问:在您眼中,什么样的律师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答: 首先,有一点得明确:挣钱多、知名度高,未必就是一个好律师。很显然,那些长期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为核心业务的律师,创收很可能不高,但他们创造的社会价值并不低。
另外,一个律师的收入、知名度,有时和他所在的团队有着莫大的关系,我们不能“错把平台当本事”。这一点得分开来看。
总的来看,出色的专业能力是成为一个好律师的基础,而优秀的品质,以及社会贡献才是评价一个律师是否优秀的更高标准。
问:京剑创建至今18年,您掌舵的时间已然不短,对律所的发展您有何感触?
答:我觉得自己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最大的感触就是,学会了务实。长久以来,我们律所的合伙人数量一直不多,力量不够大,这是我们做任何决策前都必须承认的客观现实。脱离这一现实去寻求所谓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发展,只能是“小马拉大车”,既走不快,也走不远。我崇尚的理念是,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经常去做那些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非常难受,也容易把事情办砸。
引入资本,把办公环境弄得非常豪华,老实说这很容易做到。但我们不愿意这么做。我认为,律所的运营还是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独立自强,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核心。当然,因为秉持这些理念,我们必须去承担一些相应的结果,比如律所规模一直不是很大。
律师需要生存,故而,律所必须有能力创收。但是,律师行业本身不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绝不能只是单纯地追求商业利润,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并力所能及地承担一些社会责任。相比商业价值,创造高社会价值的律所,我认为,更值得尊敬。
经历疫情的三年以及疫情结束后的2023年,社会各领域的经济实体业绩都在下滑,有的甚至倒闭破产,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今年我走访了不少律所,了解了这个行业的一些现状。我只想说,面对困境,我们只能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并千方百计地通过行动去战胜它。想想过去的经历、阅历,我感觉所有的挫折早已内化成一笔战胜未来困难的财富及信心。面对以后漫长岁月中不可预知的困难及挫折,我相信,只要我还活着,京剑就永远不会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