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民政局组织四个街道街道民政所开展年中观摩活动,围绕机制建设、档案管理、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内容,增进交流,加强相互学习,提升权限下放后各街道低保、特困经办水平和管理能力。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民政所长及社区民政专干代表共10余人参加。
(各街道及社区民政专干在人民路街道进行观摩)
今年以来,我区聚焦城乡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为抓手,内抓整治,外优服务,注重统筹发展,多措并举,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主动发现到位。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以近两年年来申请救助不符合条件和退出保障范围人员、监测预警对象、残疾人、边缘易致贫户、孤寡老人、突发重大疾病和多子女上学家庭等重点人群为目标,全面开展排查走访,拓宽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加大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工作。经过排查走访,我区现有低保对象728户1049人,低保边缘66户190人,占低保人数18.1%,为全市第一。
监测预警到位。依托河南省民政厅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共享比对乡村振兴、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对省厅推送的低收入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定期入户核查、电话询问,切实掌握预警对象家庭基本生活情况。截至7月,累计预警信息34条,经过入户核准,符合低保3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1人。
政策保障到位。为了更好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区民政局出台《2024年低保及特困供养复审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条件的基础上,指导街道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6月底石龙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2024年低保复审工作,本次低保复审共新增低保对象37户55人,退出23户38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3人,新增低保边缘家庭10户24人。
责任监管到位。为扎实做好审核权限下放后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石龙区民政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石龙区民政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月巡查、季评比、半年观摩”工作机制,对各街道审批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核查,大力推进了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救助成效进一步提升。
提标扩围到位。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石龙区2024年7月份开始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到645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到455元每人每月,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到839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到592元。1-7月份,我区共发放低保救助对象728户1049人170.98万元,特困供养救助对象112人57.63万元,1-7月份足额发放各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28.61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